剧情简介

由于各支付机构设立时间不同,支付业务许可证到期日也不同。在本轮变更中,人民银行也在《实施细则》中明确设置了过渡期。根据介绍,过渡期为《实施细则》施行日至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日。《条例》施行前已设立的支付机构,拟继续从事核准的部分或全部支付业务的,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换发长期有效的支付业务许可证。

但最新的财报数据,还能支持这样乐观的观点吗?尤其当被寄予厚望的营收引擎——中国市场并未能保持韧性。

“过渡期设置旨在为支付牌照的许可事项提供平稳承接,预计过渡期结束后,监管部门将依规为支付机构颁发新版支付业务许可证。”素喜智研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对《证券日报》记者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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